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对货运代理的定义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或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提供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根据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等。
货运代理,英文为freight for warding,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和运输组织者。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是指一种新兴的产业,是处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之间的共生产业或边缘产业。
货代作为客户的委托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业务,在标准情况下,应当是货代以客户的名义向承运人定货代提单仓,承运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提单注明以货代的委托人为托运人,由货代将提单转交委托人,作为客户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的证明。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对货运代理的定义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或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提供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根据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等。
货运代理人员是指货主委托办理报关,移交,仓储,转让,包装,转运,租赁,订舱等工作的人员。
被代理人:一般指委托代理人或者承运人进行运输的货物所有权方,或者货物所有权方指定的代表或代理机构。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将货代定义为:依据客户的要求或指示,为了客户的利益而提供货物服务的人。这些人不是承运人,但可以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货物储存、报关、验收、收款等。
1、权利:国际货运代理有权在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后收取劳务报酬。
2、当收货人在接收货物时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坏,并且能够证明这是由于货运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收货人有权向货运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通常,索赔通知应在货物到达后的特定时间内提出,否则将视为货运代理人已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
3、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